DNY123獲悉,馬來西亞從2023年4月1日起將向銷售價值低于500令吉的商品征收10%的銷售稅,本土/跨境賣家均需繳納。
從發布公告得知,一年內銷售低價值商品的價值在 50 萬令吉以上的賣家需要進行注冊,獲得注冊賣家的身份。
財政部第一副部長拿督莫哈末沙哈曾表示,本地電商早已征收銷售稅。該新法生效后,政府預計每年將從該項稅收獲得 2 億令吉的收入,同時向海內外電商都征收銷售稅旨在讓海內外電商有公平競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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