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昨日新增了一則“出售假冒商品細則”的。通知稱為了提高商家的商品質量,提升消費者的購物體驗,現增加關于平臺賣家出售假冒商品的細則規范。
通知主要公示了假冒商品的認定范疇、出售假冒商品的處罰措施、賣家關聯店鋪等細節。
1.?涉嫌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行為范疇:一是商家出售權利人未生產且未授權的實體商品。二是商品被消費者多次以“假冒商品、盜版商品”為由,向天貓國際平臺、媒體等進行投訴。經核實后發現,被投訴商品與其他涉嫌商品具有較強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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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現假冒、盜版商品的渠道:一是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如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判決等司法文書認定的商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二是經權利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鑒定為假冒、盜版商品,并出具鑒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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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售假冒商品的處罰措施:一般情況下,天貓國際將刪除賣家所發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同時對涉嫌商家,天貓國際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店鋪監管,并有權對其關聯店鋪采取市場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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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現賣家存在涉嫌出售假冒商品行為認定為情節嚴重扣12分,并對相關商品下架處理,并扣除罰金3萬元人民幣;第二次發現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者扣24分,并予以7日內全店商品限制發布處理,并扣除罰金3萬元人民幣;第三次發現極其嚴重者扣48分,并扣除罰金3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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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賣家關聯店鋪:指存在關聯關系的店鋪,包括但不限于:以關聯人士名義創建的店鋪;同一經營主體的店鋪;不同經營主體但存在同一法人代表、投資關系等關系的店鋪;或通過技術手段識別出由同一實際控制人經營的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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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于2020年12月16日生效。因此各大賣家只有堅守銷售正品的底線,才能樹立好店鋪口碑,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