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文章容易看懂,但是未必都能做到。
如果你們有了解亞馬遜這個公司,你就知道他們管理層,決策層都是行為為導向,而不是結果導向的。
什么意思?
例如,今年prime會員的注冊提升了5%,他們不會討論這個比例是高了還是低,是否達到了我們的既定目標。他們會問,我們在推廣prime會員的,是否有受到相關投訴; 我們在服務prime會員的時候,是否有反饋不滿意的地方; 我們在增長目標的時候,是否讓客戶有價值觀沒有得到體現之類的問題。
如果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那么5%的增長,就是合理的,可接受的。哪怕之前訂立的目標是10%。
這就是行為為導向。
而被永久封號的賣家,99%都是因為結果為導向而導致的(1%是因為無知)。
他們為了達到某個銷量目的,為了獲得公司許諾的寶馬獎勵,會搞擦邊行為,會去刷單,會去搞黑科技。
目標就是結果,而公司只看結果,只要你達到結果,就給你寶馬,不會問你怎么做到的,只會贊揚你工作積極,任勞任怨,認真負責之類。
這就可能帶來更大的風險。
我們可以訂立目標,也要看結果。但是我們應該以行為為導向,限制他們行為,這樣才是讓你的公司長久經營下去。
總結
如果你們公司已經有良好的行為制度準則,那么你們可以結果為導向。但是Kris浩相信,絕大多是中小企業都沒有。這個時候,你就不要盲目看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