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背景
債權方:天津某貿易有限公司
債務方:海地某公司
拖欠金額:64738美金
拖欠賬齡:半年
2017年10月,天津公司與海地公司在廣交會相識,次年1月份海地客戶下了第一批訂單,并支付20%的定金,隨后的兩批訂單均合作順利。2018年5月,海地公司陸續下了幾個訂單,但是貨物到達之后,海地公司卻遲遲沒有付款,考慮到該客戶之前信譽比較好,天津公司同意先放貨后付款。但是海地公司提貨之后,天津公司便與其失去了聯系。此時剩余訂單還在天津公司工廠生產中。2018年9月,天津公司多次溝通未果,委托我司進行催收。
案件分析
1、除去已經發貨的,剩余訂單海地公司均未支付定金,但訂單中涉及的2萬多美元貨物,天津公司已經生產完畢。
2、本案尚未發貨貨物的違約金追討難度極大,債務方是否依然想要貨物是本案關鍵。
催收過程
1、2018年9月,催收律師接案后,立即對海地公司進行了資信調查,發現海地公司仍處于正常經營狀態,其網站也可正常訪問。
2、催收律師啟動催收,與債務方就債務問題進行了溝通,債務方承認債務事實,但推脫說從天津公司購買的貨物銷售情況不好,導致其有一定的虧損,故遲遲沒有支付貨款,并表示愿意慢慢償還。
3、2018年12月,催收律師要求債務方給出具體的還款計劃,并就未發貨貨物違約賠償問題與債務方進行溝通。
4、迫于催收律師的壓力,2019年3月到4月,海地公司分三次支付了天津公司全部已發貨尾款合計43610美元。后續雙方就剩余貨物問題進行協商,天津公司同意以80%的價格將該批貨物發往海地,但是海地公司必須支付一半定金。
5、在催收律師的不斷跟進下,2019年5月,債務方支付定金10564美元,天津公司按照約定發貨后,于2019年6月底收到尾款10564美元,本案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