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Pasay 舉行的菲律賓電子商務峰會上,BIR 專員 Lilia Guillermo 重申,所有賣家都必須納稅,包括數字經濟中的賣家。
“初步觀察發現有很多人沒有遵守規定,”Guillermo 透露。
她敦促在線購物平臺向他們提供數據,以便征收適當的稅款。?
Guillermo 說,一些平臺仍在研究這一舉措,因為它可能違反隱私法。
作為該問題的一種解決方案。“我的策略是與數據隱私委員會(Data Privacy Commission)簽訂一份備忘錄,表示他們向 BIR 提供數據不涉及隱私問題,”Guillermo 說。
她還提到,社媒 KOL,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都必須繳納所得稅和增值稅。?
BIR 可能很快會發布一份備忘錄,敦促有影響力的人和那些在網上賺錢的人自愿注冊。
“如果他們不想自愿,也可以,我們會去找他們,審計他們,”BIR 負責人表示。
Guillermo 還希望通過立法,進一步幫助擴大稅基。其中一項措施旨在允許對在菲律賓從海外公司購買或訂閱的數字服務征稅。
Guillermo 說,如果進行修正或更改,稅收可增加約 110 億比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