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背景
債權方:上海某貿易有限公司
債務方:哥倫比亞某公司
拖欠金額:5.6萬美金
拖欠賬齡:1年
2019年1月至2月間,債權方向債務方出運價值5.6萬美金的貨物,約定支付方式為D/A30天。貨物裝船儲運后,債權方將全套單據交由托收行辦理托收手續。貨物到港后,債務方承兌并提取貨物,但應付款日截止后仍未支付貨款。債權方多次通過電話郵件進行催收,債務方一直拖延,最終于2019年5月徹底失聯,債權方于2020年1月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追收。
案件分析
1、債權資料保存相對完整,賬齡為1年。
2、債務方尚在正常經營,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案件可以進行操作。
催收過程
1、催收律師接案后,對債權資料進行了梳理,確定催收方案并啟動催收。催收律師在聯系了債務方后獲悉,債務方僅為一家代理報關的公司,所有貨物的最終買方是另外一家公司,應由真正的債務方承擔債務。
2、催收律師隨即通過郵件、電話聯系了真正的債務方,對方承認債務事實,但表示目前公司經營情況較差,無力支付欠款,并表示要考慮一下還款計劃,之后再回復催收律師。
3、催收律師在約定的7日內并未收到債務方的回函或回電,于是催收律師對債務方進行了全面的資信調查,發現債務方經營正常且財報狀況良好,完全有能力歸還欠款。
4、之后,催收律師通過自己的渠道得知債務方正在投標一個大型項目,于是借此向債務方發函進行施壓,并將自己的調查結果一并發送給債務方。
5、債務方迫于催收律師的壓力,主動聯系協商還款事宜。最終,債權方于2020年7月收到了債務方歸還的5.6萬美金,案件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