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銷售稅是對零售有形動產和提供某些服務所征收的一種稅。使用稅是對銷售稅的一種補充,其通常針對納稅人在所在州以外購買應稅項目并帶入所在州使用、貯存或消費的行為征收。通常一項應稅交易或者被征收銷售稅,或者被征收使用稅。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特定的五個州(阿拉斯加州、特拉華州、蒙大拿州、新罕布什爾州、俄勒岡州)之外,其余的所有州市都會對零售銷售、租賃和租賃以及相關服務征收一定程度的銷售稅。此外,還有許多城市、縣、交通當局以及特別目的區會征收額外的地方銷售稅;而美國的聯邦政府不具備征收銷售稅的權利。
應稅項目
應稅貨物或服務的購買方需要支付銷售稅,除非其可以向賣方提供購買行為的證明。免稅證明必須使用經相關州批準的格式。
銷售稅僅對商品或服務的應稅收入進行征收。稅收計算方式為稅率*應稅交易額,稅率因州和州內地方而有所差別。
最新稅率
五個州沒有征收州銷售稅:阿拉斯加、特拉華、蒙大拿、新罕布什爾和俄勒岡。其中,阿拉斯加允許地方征收地方銷售稅。
州和地方銷售稅平均稅率最高的五個州是田納西州 (9.55%)、路易斯安那州 (9.52%)、阿肯色州 (9.51%)、華盛頓州 (9.23%) 和阿拉巴馬州 (9.22%)。平均綜合比率最低的五個州是阿拉斯加(1.76%)、夏威夷(4.44%)、懷俄明州(5.33%)、威斯康星州(5.43%)和緬因州(5.50%)。

納稅申報表和繳納
應稅財產的賣方必須向他們需要征收銷售稅的每個司法管轄區提交納稅申報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要求每月提交申報表,但允許繳納少量稅款的賣家可按季提交申報表。
銷售稅申報表通常會報告所有銷售額、應稅銷售額、按免稅類別劃分的銷售額以及應繳稅款。如果征收多種稅率(例如對出售的不同類別的財產),通常會針對每個稅率報告這些金額。一些州將州和地方銷售稅的回報合并起來,但許多地方司法管轄區要求單獨報告。部分司法管轄區允許在線上提交報稅。
未在其管轄范圍內繳納銷售稅的商品購買者必須提交使用稅申報表以報告應稅購買。許多州允許將此類申報作為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一部分。
申報要求
大多數州的銷售稅由賣方代收代繳。使用稅則由買方自行評估。部分州要求經常從事零售業務的個人或組織到所在州注冊登記為銷售稅納稅人。
如果賣方在某一地區被要求代收銷售稅,則其需要在該地區提交銷售稅納稅申報表。大部分地區都規定納稅人需按月提交納稅申報表,代收稅款數額較小的賣方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適用較長的申報期限。部分州允許納稅人使用合并納稅申報表申報州和地區銷售稅,但大部分地區要求納稅人提交單獨的地區銷售稅納稅申報表。部分地區允許或要求納稅人進行電子申報。
如果買方在應稅貨物使用地未繳納過銷售稅,則需要在當地申報繳納使用稅。部分州允許個人直接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申報使用稅。
稅款繳納
所有征收銷售稅的州均要求賣方至少每季度繳納一次代收的銷售稅。大多數州要求超過某些規定限額的納稅人按照短于一個季度的納稅期限繳納稅款。部分州對繳納銷售稅的賣方提供減稅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