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負責管理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各個方面的24項條約(16部關于工業產權,7部關于著作權,加上《創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直至2021年01月為止,共有193個成員國。
簡史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根源可追溯到1883年。
1883年,《保護工業產權》誕生了。這是第一部旨在使一國國民的智力創造能在他國得到保護的重要條約。這些智力創造的表現形式是工業產權,即:發明(專利)、、工業品外觀設計。《巴黎公約》于1884年生效,當時有14個成員國,成立了國際局來執行行政管理任務,諸如舉辦成員國會議等。
1886年,隨著《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的締結,著作權走上了國際舞臺。該公約的宗旨是使其成員國國民的權利能在國際上得到保護,以對其創作作品的使用進行控制并收取報酬。受保護的作品包括:長篇小說、短篇小說、詩歌、戲??;歌曲、歌劇、音樂作品、奏鳴曲;繪畫、油畫、雕塑、建筑作品。同《巴黎公約》一樣,《伯爾尼公約》也成立了國際局來執行行政管理任務。
1893年,這兩個小的國際局合并,成立了被稱之為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國際局(常用其法文縮略語BIRPI)的國際組織。這一規模很小的組織設在瑞士伯爾尼,當時只有7名工作人員,即是今天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前身。
隨著知識產權變得日益重要,這一組織的結構和形式也發生了變化。1960年,BIRPI從伯爾尼搬到日內瓦,以便與聯合國及該城市中的其他國際組織更加鄰近。
1970年,《創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經歷了機構和行政改革并成立了對成員國負責的秘書處之后,BIRPI變成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1974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為聯合國組織系統的一個專門機構,肩負著管理知識產權事務的任務,這一任務得到了聯合國會員國的承認。
1978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秘書處搬入聯合國總部大樓。
1994年,成立仲裁與調解中心,中心提供替代性爭議解決服務,協助解決私人當事方之間的國際商業爭議。
1996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同世界貿易組織(WTO)簽訂合作協定,從而擴大其在全球化貿易管理中的作用,并進一步證明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1998年,WIPO學院成立,提供關于知識產權的綜合課程和專業課程。學院在課程設置上采取跨學科的方式,目標受眾是廣大知識產權從業人員。
2009年7月23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部啟動“發展與創新研究之資料獲取”(Access to Research for Development and Innoion,簡稱aRDi)項目,免費提供低度開發國家政府知識產權部門、大學和研究機構在線使用特定的科學、技術期刊,發展中國家則可用低廉的價格使用這些期刊。
2013年11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啟動新數據庫共享綠色技術。
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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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各國知識產權的立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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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工業產權國際申請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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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知識產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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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發展中國家及其他國家提供法律和技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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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私人知識產權爭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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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技術和因特網作為存儲、查詢和使用有價值的知識產權信息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