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務局關于發布《深圳市商務局對外投資合作扶持計劃(階段性支持商貿經濟運行若干措施—2023年1-6月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助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通知顯示,此政策主要是為推動深圳市商貿經濟平穩有序度過疫情防控轉段期,幫助深圳市重點行業抱團拓展海外市場。企業按照申報條件、申請材料、受理時間等要求,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完成申報,深圳市商務局將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審核并撥付資金。
據了解,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助申請的申報單位為已列入《深圳市商務局2023年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并于2023年1-6月實施相應組展項目的組展單位,及參加《深圳市商務局2023年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所列2023年1-6月線下展會的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
每個組展單位申請的項目數量不超過4個(包括線上展和線下展);每個線下展項目實際組展規模不少于20個標準展位(每個標準展位面積以項目主辦方簽署合同為準)或180平方米,組團參展企業不少于10家。
境外展覽項目應當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已支付費用并取得相關單據資料和銀行出具的支付憑證。
根據政策,對組展單位組織企業參加境外展覽重點項目給予展位費和承辦費資助,對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給予展位費資助。每個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組展單位申報資金的資助上限不超過200萬元。每個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參加一次展會獲資金資助上限不超過50萬元,合計不超過200萬元;不納入單個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金資助上限不超過200萬元的統籌中。
對于組展單位組織企業參加境外展覽的承辦費用給予資助,金額最高為20萬元。實際組展總展位在50個及以下的,每次資助承辦費10萬元;51個以上展位的,資助承辦費20萬元。
對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線下參加2023年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所發生的展位費給予50%的資助。每家境外展覽重點參展企業參加一次展會所獲資金資助上限為50萬元,合計不超過200萬元。(封面來自:圖蟲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