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包裝法于12月正式在稅務服務平臺上線,近日,德國聯邦環境部長舒爾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宣布對德國現行的《包裝法》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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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的修正案,在餐飲行業中被廣泛使用的紙杯和塑料袋將被可重復使用的環保制品替代,還將進一步擴大推行飲料包裝押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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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新包裝法于2019年1月生效,該法案基于《歐盟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的最新修訂,要求商家必須注冊包裝法,并申報預售產品的包裝材料、種類和重量,否則產品將無法在德國入庫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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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將包裝材料投放市場的公司都有義務注冊登記,基本上所有向德國消費者銷售實體商品的賣家都要遵守包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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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賣家抱有僥幸心理不注冊德國包裝法,聯邦州的地方政府會對此進行抽查,競爭對手也可以進行投訴,一經查出,產品將會被禁止銷售,還將面臨最高20萬歐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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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歐洲議會高票通過一項針對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禁令,從2020年6月3日起,塑料餐具、吸管、氣球棒、氧化可降解的塑料食品容器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將會被禁止使用,歐盟希望通過這項法案緩解日益嚴峻的海洋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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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德國《德國包裝法》的最新修正案與歐盟相關包裝法案相符,部分條例的規定甚至更加嚴苛。聯邦環境部預計,修正案最早可以在明年夏季生效,但必須獲得聯邦內閣和聯邦議院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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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德國還將取消剩余的一次性飲料包裝,消費者必須為果汁、葡萄酒、香檳等飲料的包裝瓶支付押金,根據修正案,到2030年,所有容量低于3升的塑料瓶必須含有至少30%的可再生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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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執行德國包裝法的產品中包括:紙皮、塑料、玻璃、黑色金屬(鐵、錳、鉻、釩、鈦)、鋁、飲料紙盒包裝、其他復合包裝以及其他材料如木頭、布料等等,被毒性物質污染的包裝例如農藥瓶除外。所以德國站賣家基本上都是需要注冊包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