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在其民權集體訴訟中表示,正在起訴“建立和維持非法違憲的刑罰執行計劃,濫用緊急權力以及其他行為,這些行為不當地評估了對企業的罰款。”投訴稱,此舉違反了紐約州和聯邦法律。
?
投訴稱,原本法律條文中最高限額罰款為3000美元的,最近卻發生罰款高達15000美元的情況。
?
城市監管機構表示未能說明檢查前的價格,賣家本身的成本增加或實際上是否可以購買商品。
?
該政策還被指出,盡管該政策是為了在疫情期間阻止價格欺詐,但罰款的隨意上調讓賣家無法接受。
?
訴訟還指出:“被告的行為、行動和政策是故意的,因為它違反了聯邦和州憲法,原告成員和集體成員的正當程序權利以及不受超額罰款的權利。”
?
然而有趣的是,訴訟中還提到監管機構不公平地使用在線價格作為城市零售商對價格進行欺詐的證據:
?
“決策是基于網絡大數據,計算機打印輸出的在線產品作為證據。即使所有的產品可以清晰的顯示是‘不可用’或‘缺貨’,卻被認為是在采取哄抬價格的手段。”
?
除此之外,被告已經編制了這些在線供應商和全國大型連鎖商店的有蓋商品的銷售價格,其中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都沒有貨,并為可接受的價格制定了指南。
?
在發行傳票之前,未將這些準則發布或提供給聯合廣場或任何其他類似的參與者。相反,這些準則是在法律埋伏的宣誓聽證會上透露的。
?
不排除有部分無辜的賣家被牽連受罰,但在疫情期間,許多在線零售商都用偽裝缺貨的手段來哄抬價格。而政府提出這樣的處罰規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以及維護市場秩序,但是罰款金額從3000美元飆升至15000美元,且漲幅不定,引起不滿也是在常理之中。
?
目前,該案件還未開始正式受理,而政府也為對該事件作出回應。但賣家需要注意的是,在銷售過程中不打擦邊球,隨意哄抬價格,避免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