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舶、貨物、港口等因素會增加承運人運輸貨物的成本,為了彌補這些開支或損失,除基本費率之外,承運人會向托運人額外收取費用。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海運附加費,附加費種類很多,且隨著外部情況的改變,會取消或出現新的附加費。
不要小看海運附加費,在部分航線中附加費可能會占所有航運費用的三成以上。那有哪些常用的海運附加費呢?轅醬這就帶大家了解,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1.碼頭操作費(T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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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操作費用是指港口、碼頭、裝卸公司向承運人收取的在裝貨港堆場接收出口的集裝箱,進行堆存并將其搬運至船邊的費用。按起運港和目的港不同,碼頭操作費可分為起運港碼頭操作費(OTHC)和目的港碼頭操作費(DTHC)兩種。
2.原產地收貨費(ORC)
原產地收貨費,是碼頭操作費的一種衍生費用。該費用主要針對從華南地區各港口啟運,目的港為北美、中南美、歐洲和北非等遠洋航線。從華南地區各港口去其他目的港,比如東南亞,則跟其他地區的港口一樣,只征收碼頭操作費。
3.文件費(DOC)
文件費是指在貨物運輸中收取的文件制作和流通費用。文件費有兩個:一是船司固定收費,按人民幣收取;二是目的港收取,按美金收取,不同代理收費不同。
4.綜合費率上漲附加費(GRI)
綜合費率上漲附加費一般出現在南美航線和美國航線中。港口、船舶、燃油、貨物等原因,使得船公司的運輸成本明顯增加,船東為補償這些增加的開支,于是加收綜合費率上漲附加費。
5.集裝箱不平衡附加費(CIC)
這一費用是由于貿易量的不平衡或季節性變化導致貨流量和集裝箱的不平衡,船公司為了彌補調運空集裝箱的成本而加收的一個附加費。
6.旺季附加費(PSS)
該費用常出現旺季貨運比較繁忙的時候,很多船司會向托運人收取。每年的4-11月份為全球貨運的旺季。
7.緊急燃油附加費(EBS)
緊急燃油附加費和海運費一樣,一般用美金結算。如果是FOB條款,這個費用則由收貨方承擔。該費用可以到付,也可以預付。這一費用是在國際原油價格快速攀升,船公司覺得超過了自己的承受能力,由于行情不旺又不方便及時上漲海運費的情況下,為了彌補快速上漲的成本,而臨時加收的一個附加費。
8.港口擁堵附加費(PCS)
港口擁擠或特別繁忙時,船舶的等待時間和船期就會延長、拖輪費等靠港費用也可能增加,就會造成運輸成本大幅增加,船公司為了彌補這個成本損失,就會向托運人收取港口擁擠附加費。
9.目的地交貨費(DDC)
在DDU、DDP等條款中,目的地交貨費由賣方/發貨方負擔,否則都是由買方/收貨方支付。例如,CIF條款-買方/收貨方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10.超重附加費(HLA)/超長附加費((LLA))
超重附加費是指單件貨物的重量超過了一定的標準(不同貨代或船東所規定的標準可能不一樣),需要特殊設備(如重型吊機)或者特殊操作(如需要墊料、加固材料和人工進行捆綁或加固),裝卸作業比較困難,或在船舶積載上需要特殊處理,為了彌補增加的操作成本而收取的一個附加費。
超過2噸、3噸或5噸,就算超重。超重附加費按照重量計收,重量越大,附加費越高,如果要轉船,則每轉船一次,加收一次。超過9米,就算超長。如果是集裝箱貨物,通常規定大于6米就算超長,費率根據長度分級遞增。
11.貨幣貶值附加費(CAF)
當運費的計收貨幣發生明顯貶值時,船公司就會因為貨幣貶值而受到較大損失。船東為了彌補損失,就會通過加收貨幣貶值附加費的方式把損失轉嫁給托運人/貨主。
12.緊急成本附加費(ECRS)
這一費用,也稱“惡劣天氣操作附加費”。例如,不好的天氣狀況造成船舶運輸和操作成本的顯著增加等,就要加收這個費用。
13.集裝箱服務費(CSC)
集裝箱服務費是指集裝箱或貨柜服務費。
14.燃油附加費(FAF)
燃油附加費一般用于日本航線。
15.入境摘要報關單(ENS)
這一費用是指歐洲海關提前艙單規則。自2011年1月1日起,歐盟對前往(所有進口到歐盟的貨物)或途經(所有中轉的貨物、所有過境的貨物、所有船上未卸貨物等)歐盟港口的所有貨運強制執行“艙單提前申報”的規則,該規則適用于全部歐盟成員國。
16.蘇伊士運河附加費(SCS)
亞洲、大洋洲、東非等地區到歐洲的航線基本都要經過蘇伊士運河,船舶通過蘇伊士運河時船公司需要向運河當局支付一定的通航費用。這一成本,船東通過蘇伊士運河附加費的形式向客戶收取。
17.巴拿馬運河附加費(PTF)
遠東地區、美西到美東的航線需要經過巴拿馬運河,船舶通過巴拿馬運河時船公司需要向運河當局支付一定的通航費用。這一成本,船東通過巴拿馬運河附加費的形式向客戶收取。
18.自動艙單系統錄入費(ACI)
加拿大海關的規定,所有到加拿大的貨物或經加拿大中轉到其他國家的貨物都必須在裝船前24小時向加拿大海關申報。
19.自動艙單系統錄入費(AMS)
這一費用,也稱24小時艙單系統/美國反恐艙單系統。所有到美國的貨物或經美國中轉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物都要進行AMS申報(裝船前24小時)。
20.臨時風險附加費(TAR)
該費用可以簡單理解為戰爭附加費,或者認為是戰爭附加費的另一種說法。
21.直航附加費(IAC)
當運往非基本港的貨物達到一定的貨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該港而不轉船時所加收的附加費。
22.轉船附加費(TS)
凡運往非基本港的貨物,需轉船運往目的港,船方收取的附加費,其中包括轉船費和二程運費。
23.洗艙費(CC)
洗艙費,也稱洗艙勞務費、掃艙洗艙費。這一費用在散雜貨運輸時比較常見。
24.港口附加費(PS)
部分港口由于設備條件差或裝卸效率低,以及其他原因,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費。
25.選港附加費(OS)
貨方托運時尚不能確定具體卸港,要求在預先提出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港口中選擇一港卸貨,船方加收的附加費。
26.繞航附加費(DS)
由于正常航道受阻不能通行,船舶必須繞道才能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時,船方所加收的附加費。
27.變更卸貨港附加費(AC)
貨主要求改變貨物原來規定的港,在有關當局(如海關)準許,船方又同意的情況下所加收的附加費。
雖然海運附加費如此繁多,但并不是所有費用都需要計稅。需要計稅的費用應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一是與運輸有關;二是應計算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三是由買方實際支付或者應當支付的。此外,時間節點也很重要,“起卸前”是區分各項費用需不需要申報的重要節點。起卸后的費用不需要申報。
掌握了海運附加費的這些內容,接到物流服務商的費用賬單,外貿人再也不會慌亂,能更好地理清相關費用,從而避免不必要損失,更好地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