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海岸新區出臺《關于支持跨境電商產業發展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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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指出,該區將設立跨境電商發展專項資金,分別從引導、扶持企業利用各類電商交易平臺實現零售進出口商品交易,用于支持跨境電商平臺建設、倉儲物流、園區發展、人才培育、金融服務等服務體系建設方面給予獎勵,促進跨境電商全產業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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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共七條,自2020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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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培育壯大跨境電商企業主體方面,將支持發展跨境電商業務,對當年通過跨境電商1210、9610等方式通關的企業,年進出口總額1000萬美元以下的,按照1美元給予0.04元標準獎勵,超過1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1億美元的,分別按照0.05元、0.06元、0.07元標準給予獎勵,其中存量企業較上年增加部分,按照每增加100萬美元再給予1萬元的標準獎勵,每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企業租賃新區海關監管倉庫,按照0.5元/平方米/天標準給予補助;企業建設跨境電商海外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企業租賃海外倉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實際租賃費用的3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補貼資金不超過50萬元;鼓勵青島自貿全球新消費體驗中心發展,每入駐一家新零售企業,年營業額達到300萬元的,按照租賃面積給予體驗中心1元/平方米/天的補助,全年扶持資金不超過300萬元。在新區其他區域開展跨境新零售業務,年營業額達到500萬元的,按照營業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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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跨境電商服務體系方面,支持建設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對全面支持1210、9610業務,提供關、稅、匯和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等一體化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按照平臺每年新增通關100萬單給予100萬元標準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引進培育跨境電商交易平臺。為新區企業提供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的跨境電商交易平臺,年交易額50萬美元以上,或年服務收入10萬元以上的,按照服務收入額5%給予獎勵,每個平臺不超過100萬元;支持建設跨境電商海關監管場所。企業投資建設并投入使用的跨境電商海關監管查驗場所,對其配備的查驗等通關公用設備,按照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300萬元。企業支付的第三方公民身份認證費等通關費用,按照每票實際支出額的5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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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跨境電商物流方面,支持發展國內現代物流,鼓勵企業開展9610出口業務,對貨物陸運距離超過400公里、600公里、800公里的,分別按照0.55元/公里/標準柜、0.65元/公里/標準柜、0.75元/公里/標準柜,給予陸運費扶持,每個企業年扶持資金不超過200萬元。鼓勵企業在新區設立中心倉,對其通過陸運調撥至其他口岸的陸運費給予全額補貼;支持開展國際物流業務。鼓勵企業以9610方式出口,對年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上的,按照每單郵費實際費用25%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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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辦法》還對人才培養方面和跨境電商供應鏈金融服務機構引進方面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