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馬來西亞將根據經合組織的建議,總理府(經濟)部長拿督斯里穆斯塔帕穆罕默德表示,政策制定者應考慮在適當的時候重新引入商品及服務稅。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會議中,建議馬來西亞政府重新引入商品和服務稅(GST),作為該國中期財政戰略的一部分。
GST是比SST更有效的稅收制度,大多數企業可以通過“進項稅”機制收回供應商收取的GST。因此,GST減輕了SST的稅收影響,并且不會增加經營成本,而
消費稅將擴大馬來西亞的稅基并增加稅收。實施GST制度時,平均每年馬來西亞政府的消費稅征收約為400億令吉。而SST制度平均每年只帶來250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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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及服務稅將鼓勵企業注冊為其供應的進項稅抵免。一些納稅人甚至可能更愿意與注冊消費稅的供應商和客戶打交道。這將導致注冊GST的企業和商戶激增,同時,將為供應鏈提供更大的透明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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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還將有多種途徑通過商品及服務稅審計和對賬來發現逃稅行為。通過使用GST來對增值稅(VAT)負責,使馬來西亞的稅收制度與國際接軌,一方面提高了國際投資者對馬來西亞財政環境及情況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加強了國際投資者對馬來西亞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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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想成功重新實施GST制度,離不開公眾和企業的支持。同時,重新引入的時機將至關重要,稅收制度的改革總會引起企業家多方面的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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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府必須確保企業有足夠的時間為校準會計、報告系統以及培訓和提高員工技能的需要做好準備。同時,新的稅收制度應該允許企業盡可能多地利用在前稅收制度實行期間開發的系統和知識,以盡量減少對企業的干擾和應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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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看出,馬來西亞實行GST制度后,必然會令大量投資者重新審視,一大批資本加劇涌入,企業數量與消費需求激增,發展前景一片大好。或許現在正是進軍馬拉西亞市場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