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任何形式的出口都需要報關,而報關就必須要相關的通關單證。顧名思義,“買單報關”就是指偽造或購買其他進出口公司的通關單證的違法行為。
這些通關單證包括:通關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裝箱單、商業發票、外銷合同、報檢委托書、存倉委托書等。
買單報關特征↓↓
出口企業雖以自營名義出口,但不承擔出口貨物質量、結匯風險,因此出口企業并未實質參與出口經營活動、仍以自營名義出口報關。
大多數企業出現買單報關主要是因為以下幾種原因:
出口貨主沒有出口權;
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頭出口;
貨量或貨值較小,覺得買單更方便;
產品稅率不高,沒有退稅需求。
使用買單報關的方式進行出口,無論是出口企業還是貨主都將承擔極大的風險,具體如下:
出口企業將貨物與其它貨物混合申報,如遇海關查驗將有被扣押的風險;
出口企業不按照貨物實際價值申報,將導致海關因價值異常對貨物扣押的風險;
如遇多部門聯合執法,發現違規后可能會追查到貨主,屆時貨主的工商、行政、稅務等信息將會披露,可能會進一步對貨主生產經營造成“毀滅性”打擊;
貨物出口后,無法合規結匯至公賬。如果直接結匯到私賬將產生稅務問題,或通過地下錢莊轉入,不僅資金安全得不到保障也同樣會導致稅務問題。
在納稅環節出現問題。對出口企業而言,正常經營卻不正常納稅,必然會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與調查。一旦發現問題存在立案查處的風險,而暗中操作的不法分子遇事會逃之夭夭,出口企業卻要負連帶責任并承擔全部退稅款項的退回與處罰,勢必給企業的外部形象和長遠發展造成嚴重影響;
在出口環節出現問題。出口報關單上填寫的出口企業名稱一般由代理報關的人或單位自行填寫,不一定有實際出口業務,出現問題很難處理。如雙方貨款不到位或發生糾紛等,還可能會發生出口貨物退運,勢必造成不應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