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加拿大的于1991年1月1日由當時加拿大總理馬丁·布賴恩·馬爾羅尼推行。稅項備受爭議,更成為他領導的加拿大進步保守黨于1993年大選中落敗的導火線之一。1993年大選獲勝的加拿大自由黨在當時的競選綱領中承諾取消該稅項,但是執政期間并沒有兌現承諾。
澳大利亞的GST于2000年7月1日由當時澳大利亞總理約翰·霍華德推行,取代在此之前政府所推行的銷售稅稅制,并計劃取消當地印花稅及地稅等稅項。
澳大利亞聯邦議會已經通過新GST法案,從2018年7月1日起,對入境澳大利低價值銷售品(即海關價值等于或低于1000澳元)征收商品和服務稅(GST)。
GST注冊門檻
如果你向澳大利亞消費者銷售低價值進口商品,銷售總額在12個月內達到7.5萬澳元或以上,則需要注冊和支付G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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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收取對象
1.如果你是直接向澳大利亞銷售低價值商品的商家,則可能需要在銷售時收取GST;
2.如果你是經營在線銷售平臺(例如應用軟件或網站)的運營商,商家通過銷售平臺向澳大利亞消費者銷售低價值商品,則你將負責收取GST;
3.如果你是通過在線銷售平臺銷售進口低價值商品的商家,則在線銷售平臺將負責收取GST;
4.如果你是協助消費者將商品運送到澳大利亞的轉運方,則你可能需要作為商品的轉運方收取GST。
5.新政下,運輸商(Transporter)一般不視為轉運方,不負責收取GST。
如何計算GST
如果商品包含了GST (GST included ) 則把商品價格除以11, 即可得出GST值
如果商品未包含GST (GST excluded ) 則把商品價格除以10, 即可得出GST值
GST超過7.5萬澳元的企業將需要
? 向(ATO)注冊GST稅
? 向應課稅銷售收取GST稅
? 向ATO報GST稅
? 向ATO支付GST稅。
進展
亞馬遜澳大利亞站宣布7月1日起開征GST。
自2018年7月1日起,也開始響應澳大利亞的相關法規要求,對進口至澳大利亞的低值物品(≤1000澳幣)代收稅率10%的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簡稱GST),并將代收稅款上繳澳大利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