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歐亞專利條約(EAPC)成立,已有20多年的歷史,其目的是為了提供中亞地區一個整合性專利保護系統,依據組織官方網站公告,目前締約國有土庫曼、白俄羅斯、塔吉克、俄羅斯聯邦、哈薩克斯坦、阿塞拜疆、吉爾吉斯、亞美尼亞、摩爾多瓦、喬治亞與烏克蘭。官方語言是俄語。《歐亞專利公約》賦予專利申請人在8個國家內獲得專利,該申請是基于在歐亞專利局產生以前單一語言的單獨的,統一程序的單個申請。在各成員國中,歐亞專利的權利人因其在一國享有專利而獲得相同的權利。如果申請人意在至少兩個歐亞專利公約的成員國內尋求專利保護,歐亞專利—是一個獲取專利保護更簡便、快捷和便宜的方式。一經授權,自公布之日起在所有締約國內生效。歐亞專利權有效期自申請提交之日起20年。
概述
歐亞專利是經EAPO審查并注冊后,賦予專利權人對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的發明的專有使用權。如果發明的主題是一種方法,那么專利保護通過此方法獲得的產品。
歐亞專利授權條件
● 新穎性
發明不是現有技術且不存在抵觸申請。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公開的技術。但是,第三人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6個月內未經發明人、申請人或其他權利人同意泄露發明的,不影響發明的新穎性。
● 創造性
該發明對熟悉現有技術的人員來說不是顯而易見或容易獲得的。在判斷發明是否具有創造性時,還可以考慮下列標準:
1.發明的商業化成效;
2.發明是否滿足長期需求;
3.問題的復雜程度;
4.發明對技術進步的特殊貢獻;
5.發明能否克服專業人員的質疑;
6.專業認可等等。
● 實用性
可以將該發明應用于工業、農業、健康或其他人類活動領域。展示工業實用性的最低要求是:
1.在申請文件中應對發明用途進行說明;并且
2.必須確認通過使用申請日前已知的或申請文件中描述的方式方法可以實施該發明。
不可授予專利的對象
下列對象不屬于發明,因此不可申請專利:?
1.發現;
2.科學理論和數學方法;
3.信息呈現;
4.商業的組織和管理方法;
5.符號、圖表及規則;
6.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7.計算機程序和算法;
8.建筑、設備和空間的設計和布局;
9.只涉及產品的外觀和旨在滿足美學要求的處理。
此外,歐亞專利不授予下列對象:?
1.植物或動物品種:
2.集成電路拓補圖;
3.某些發明,阻止該發明的商業開發對于維護公共秩序和道德、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與健康以及避免對環境的嚴重破壞來說是必要的。此項排除不能僅僅因為《歐亞專利公約》的一個或多個成員國的法律法規禁止某類商業開發而作出。
程序
獲得歐亞專利有兩個途徑:一是直接或通過《歐亞專利公約》簽約國國內專利審批機構間接向EAPO提交專利申請;二是根據《》,通過PCT程序提交國際專利申請,指定歐亞專利局。
如果《歐亞專利公約》簽約國的法律規定必須通過其國內專利審批機構轉交歐亞專利申請,那么在這些國家擁有住所或主營業地的申請人不能直接向EAPO提交申請。國內專利審批機構會先對申請是否符合歐亞專利的要求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向EAPO轉交申請以進行下一步程序。如果轉交程序能夠在公約《專利細則》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那么申請人的歐亞專利申請日即為國內申請日。
如果申請人在公約簽約國內沒有住所、主營業地,那么需要委托專利代理人完成申請程序。
直接向EAPO申請歐亞專利的程序
1.專利檢索
EAPO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建議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檢索現有技術。可利用的在線檢索工具有:
● 歐亞專利檢索(俄語)
● EAPATIS專利信息系統,內容包括EA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美國、蘇聯(自1924年至解體)及之后《歐亞專利公約》簽約國國內的專利文件,以及通過PCT程序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
2.提交申請
EAPO承認12個月的優先權,即如果同一發明已經在《保護工業產權》或世界貿易組成員境內申請了專利或實用新型,申請人可以在前一申請日后12個月內提交歐亞專利申請,并要求優先權。
申請文件包括:
(1)申請表(俄語表格);
(2)發明說明書;
(3)權利要求書;
(4)圖紙;
(5)摘要:
(6)授權委托書(應在提交申請時或在EAPO收到申請后的2個月內提交無需公證的書面授權委托書);
(7)優先權聲明文件及其他材料。
如果發明標的為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該序列應以機讀格式附在申請書后。
申請表應以俄語填寫。其他申請文件可以以任何語言書寫,但如果是非俄語書寫的,須附俄語譯文。
申請人可自行提交申請文件,可使用紙質文件或在線系統提交申請。在使用在線系統前,申請人需要通過電子郵件(ssl_portal@eapo.org)向EAPO提供其真實姓名、居住地址、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系電話、護照或其他身份證件的資料等信息,EAPO向申請人提供在線系統的用戶名、密碼并確認申請人的電子簽名。
3.EAPO確認
EAPO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檢查,確定申請材料是否完整。如不完整,EAPO立即通知申請人在4個月內補充文件。如果符合要求,則向申請人簽發注明申請日、申請號、提交其他相關文件的時間的通知函。
針對直接向EAPO提交的申請,在發送通知函時附送申請材料接收日期的附函。
4.形式審查
確定申請日后,EAPO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檢查申請文件是否填寫正確、是否符合向EAPO提交申請的相關要求、發明國際分類是否正確、優先權(如有)是否合法。如文件不符合要求,EAPO將要求申請人在給定期間內修改。針對在《歐亞專利公約》簽約國境內沒有住所或主營業地的申請人,審查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及其提交文件是否符合申請要求。
5.EAPO國際專利檢索
申請材料經過形式審查后,EAPO將自行結合權利要求書進行國際專利檢索,形成檢索報告。國際專利檢索的目的在于通過檢索現有技術而審查發明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EAPO應向申請人發送其基于國際專利檢索編制的檢索報告。
6.公開專利申請和檢索報告
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后,EAPO將公開專利申請和檢索報告。申請人有權申請提前公開。公開的文件包括:摘要、專利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圖紙或其他材料、檢索報告(也可以單獨公開)。
7.實質審查
實質審查的目的在于確定發明的可專利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專利申請公開后,申請人在專利申請公布日(如單獨公開檢索報告,自檢索報告公開之日)后6個月內可以申請實質審查。
申請人提交實質審查要求書后,EAPO組織至少由3人組成的審查小組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如實質審查發現申請不符合可專利性的任何一項要求,則駁回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駁回申請通知發出之日起3個月內向EAPO委員會(Board of the Eurasian Office)進行申訴。該委員會收到申訴申請后組織至少兩名審查員對EAPO的駁回決定進行審查。
8.專利公布和頒發專利證書
實質審查通過后,EAPO將專利登記于歐亞專利注冊簿,并在登記后6個月內在EAPO公報上公開專利。申請人或其他人可以在線查詢相關信息。
專利的授予日以EAPO公報上公開之日為準。
專利在公報上公開后,EAPO立即向專利申請人頒發專利證書。
歐亞專利的保護期最長為20年,自申請之日起算。
9.異議程序
專利頒發后,任何人如對專利的效力具有異議,可以向EAPO提起異議。EAPO通過異議程序解決他人針對專利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