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1791年1月7日,法國頒布首部《專利法》。
1809年,頒布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備案商標保護法令》。
18世紀末,法國頒布《表演權法》和《作者權法》,確立了大陸法系的基本概念和思路。
1951年4月19日依據51-444號國家法令創建法國工業產權局,隸屬于法國經濟、財政及工業部,其局長由部長理事會任命
1992年法國頒布《知識產權法典》。
職責
1.代表政府起草《專利法》、《商標法》和《外觀設計法》及其實施細則;
2.受理、審批專利和外觀設計申請、商標注冊申請,頒發證書;負責商企業注冊的管理工作以及許可合同的登記工作;
3.?代表國家。在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歐洲專利商標局的工作聯系中,法國工業產權局授權為法國國家的代表。 ;
4.收集和傳播工業產權信息,提供工業產權咨詢和培訓。
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
INPI本部設于巴黎,在里爾、貢比涅和楠泰爾設有分部,并在全國11個城市設地方分中心,分別是:里爾、斯特拉斯堡、南錫、里昂、尼斯、馬賽、土魯茲、波爾多、雷恩、格侖諾布爾和南特。此外,在瓜德羅普島設有一個文獻中心。目前該局共有員工約800人。
INPI設局長一名,由法國經濟財政與工業部任命;副局長一名,主管法律和國際事務工作;秘書長一名,主管辦公廳的工作,辦公廳下設秘書處、計劃處、財務處、固定資產及設備運行處、人力資源處、自動化處和知識產權文獻中心等部門,共有100多人。
INPI下設7個業務部門:許可證合同登記及商企業注冊部、專利部、商標部、外觀設計部、工業產權證書部、文獻信息部和地方工作部。
(1)合同登記及商企業注冊部
負責在商法院注冊后的商企業登記檔案的集中管理,同時還負責專利許可合同的登記工作。該部門設在里爾分部,共有工作人員約50人,其中8人專門負責許可合同的登記工作。
(2)?專利部
主要負責專利申請的審查及相關工作,共有員工約為140人,其中審查員80名。專利部下設3個處:頒發證書處、行政處和審查處。行政處負責專利的形式審查。迄今為止,法國仍不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審查處則按專業領域設立7個室:化學室、物理室、電學室、機械室、建筑室、實用電子室和計算機室。每個室約有10名審查員和1~2名行政人員。專利部還設有一個負責法律事務的機構,主要處理駁回案件。
(3)商標部
負責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工作。共有員工約100人。
(4)外觀設計部
負責外觀設計申請的審查和授權工作。共有員工約20人。
(5)證書管理部
負責專利、商標和外觀設計等證書頒發,及授權后的管理工作;PCT和歐洲專利中指定法國的申請案的翻譯工作。此外,該部還設有一個電話咨詢中心,專門為公眾提供電話咨詢服務。共有員工約15人。
(6)文獻信息部
主要負責專利、商標和外觀設計申請信息的公開;國際專利文獻交換;為公眾提供專利文獻服務以及數據庫的開發。共有員工約60人。
(7)地方工作部
主要負責11個地方分中心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該部門共有員工70余人(包括地方分中心的工作人員)。
地方分中心是INPI的國內派駐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受理專利、商標以及外觀設計申請;對公眾提供文獻檢索和工業產權方面的咨詢服務;對大中型企業和大中專院校進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和培訓;對企業或個人在申請專利或注冊商標遇到的困難給予指導和幫助。地方分中心的財務不獨立核算,所收取的申請費和檢索費等記賬后交巴黎本部。
值得一提的是,法國的地方專利工作極具特色。INPI建立地方分中心是根據地方工業和科研機構的密集程度,而不是按行政區劃分,目的在于方便地方的科研機構、各類企業進行工業產權信息的咨詢,以及專利、商標和外觀設計的申請工作。因此,地方分中心不受地方政府的任何行政干預,其人員編制屬于INPI地方工作部。
法國專利商標類型以及申請流程
★ 商標
注冊類型
法國的注冊商標可分為普通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表明其成員資格的標志。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性質、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程序
獲得在法國有效的注冊商標有三種途徑:
第一,直接向INPI申請注冊商標;
第二,向(EUIPO)申請注冊;
第三,通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指定法國或歐盟為生效地區。
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在中國首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后6個月內,向INPI再次提出相同商標注冊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居住在法國之外的申請人,應當指定在法國境內的送達地址。
商標檢索
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前,建議申請人先進行商標檢索,以查詢是否存在類似或相同的已注冊商標、注冊申請或馳名商標,明確待申請標志的可用性。可使用的在線檢索工具包括:
● INPI商標檢索工具(付費):可檢索自1976年以來公布和更新的法國注冊商標及商標申請、1996年以來的歐盟商標,以及指定法國的國際商標。
● eSearch plus:EUIPO數據庫,可檢索歐盟注冊商標和商標注冊申請。
● TMview:可檢索歐盟各成員國、歐盟以及歐盟之外的合作國家的注冊商標和商標注冊申請。
● ROMARIN: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數據庫,可檢索通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注冊的商標和商標注冊申請。
● Global Brand Database:WIPO數據庫,可檢各國和國際注冊的商標和商標注冊申請。
進行商標檢索不是必須的程序,申請人也可以不進行商標檢索,但是申請可能被異議駁回或商標注冊后因侵犯其他注冊商標的權利而被宣告無效。
直接向INPI申請注冊商標的程序
根據INPI網站提供的信息,直接申請法國商標應完成以下步驟:
1.確定待申請標志適用的商品或服務
申請人應明確其申請的標志所適用的商品或服務,并根據《尼斯分類》的國際分類標準對涉及的商品或服務進行分類,將分類結果填入商標注冊申請表中。可使用下列幫助確定商標分類:
● ,EUIPO及歐洲各相關機構共同執行和維護的通用商標分類數據庫,包含超過6萬條術語,涵蓋了尼斯分類的所有內容。
● MGS ? Madrid Goods & Services Manager,WIPO提供的商標分類工具,除尼斯分類的所有內容外,還增加了3萬條術語。
商標保護僅限于申請表中列明的商品或服務項下,一旦提交申請,申請人不能再添加新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如有遺漏的情形,申請人須針對遺漏的商品或服務提交新申請。
2.提交申請
從2017年10月16日起,注冊申請只能借助INPI提供的簡單快捷的工具,通過在線方式提交。INPI可提供在線幫助,保證付費安全。
從11月2日起,INPI的某些程序,例如撤回聲明、重大錯誤糾正請求以及第三方意見等,也將僅可在網上提交。
開始商標在線申請前需要進行注冊,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的填寫要求等,可參見INPI提供的最新指南。?
● INPI總干事決定(第2017-144號)(法語原文)
● INPI在線指南手冊(法語原文)
3.INPI發送回執
INPI將通過電子郵件向申請人發送回執。該文件將指明商標的申請日及申請號,這些信息將在今后與INPI的溝通中反復使用。
4.公開商標申請
INPI將于6周內,在其工業產權公報(Bulletin officiel de la propriété industrielle, BOPI)上公開申請。
INPI將給申請人發出公開通知,并列出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提供的所有信息。申請人應盡快檢查通知書的內容,并將其中的錯誤告知INPI。
5.審查
INPI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例如標志是否可用、申請表填寫是否完整、是否交費等,商標申請可能被駁回或被要求修正。
同時,商標申請材料將被公開2個月,并在此期間接受各方提出的異議或意見。如果有需要申請人答復的異議或意見,INPI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應在INPI郵件中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修改申請文件或者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答復意見,也可以放棄部分申請內容或者放棄全部申請。
申請人還可以提出分案申請,即不等待原申請相關糾紛的認定結果,就其中未產生糾紛的部分另行申請。進行分案申請的好處是可以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
6.公開注冊商標
一旦完成審查程序,INPI將在最短5個月后,在BOPI上公開該注冊商標。
之后,INPI將向申請人發送商標注冊證書。申請人應盡快檢查證書內容,并將其中的錯誤告知INPI。
保護期
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算,可以無限續展。
每次續展的期間以10年為限,需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如未在該期間提出申請,可以寬限6個月,但須支付125歐元額外費用。
★?專利-外觀設計
外觀設計的申請條件
法國《知識產權法典》第L511-2條規定,只有新穎且獨特的外觀設計才能受到保護。
■ 新穎性
法國《知識產權法典》第L511-3條規定:“外觀設計的新穎性是指提交外觀設計的注冊申請或優先權日之前,沒有任何相同的外觀設計被公開。如果僅在無關緊要的細節上存在不同,視為相同的外觀設計。”
通過出版、使用或其他方式已提供給公眾的外觀設計視為公開。公開不僅指相關設計在法國國內或歐洲境內被公開,“為公眾所知”是判斷新穎性的主要標準。
法國《知識產權法典》第L511-6條中有關于寬限期的法律規定,當申請人或其繼承人在提交外觀設計的注冊申請或優先權日之前的12個月內公開相關外觀設計的,不喪失新穎性。
■ 獨特性
法國《知識產權法典》第L511-4條規定:“外觀設計的獨創性是指有知情使用者對該外觀設計的整體直觀印象與在注冊申請或優先權日之前的任何外觀設計都不相同。”
也就是說,要求對富有經驗的觀察者而言,該產品的整體所引起的視覺印象完全不同于所有之前已經被公開的外觀設計。
程序

申請人及代理人
法國《知識產權法典》第L511-9條規定,外觀設計通過注冊獲得,外觀設計的權利人是創作人或其權利繼承人。在沒有相反證據前,申請人是外觀設計的權利人。
如是以多人名義申請,或申請人在法國、歐盟國家或歐洲經濟區內沒有住所,則必須委托代理人。
確定外觀設計所屬的分類
一項申請可以包含多項創意,因此可以包含多項外觀設計。在這種情況下,相關的外觀設計需包含或應用在屬于同一“分類”的產品上。法國使用《建立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洛迦諾協定》的分類方式。
例如,一項申請可以同時包含運動鞋和拖鞋的外觀設計,根據洛迦諾分類這兩種產品屬于同一類別(02.04);但是一項申請中不能同時包含泳鏡(分類16.06)和泳衣(分類02.02)的外觀設計,他們屬于不同類別,申請人因此需要提交兩份申請。但是當外觀設計僅涉及裝飾性元素時,不需要屬于同一類別。
● 洛迦諾分類第11版(2017年1月1日生效)
外觀設計檢索
由于INPI不對外觀設計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為了避免申請被異議或者陷入不必要的糾紛,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前對現有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可用的檢索途徑包括:
● 法國外觀設計
付費(300歐元)可下載PDF文件,文件內容包括:(1)1910年以來公布的法國外觀設計;(2)2003年以來公布的歐盟外觀設計;(3)1979年以來公布的國際外觀設計。
● 歐盟知識產權局數據庫
●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外觀設計數據庫
準備復制件
一旦確定希望申請外觀設計的創意,申請人需要準備能夠展示這些創意的復制件(reproduction)。
復制件必須在申請時一并提交,可以采取三種形式:(1)手工或使用電腦繪制的設計圖;(2)照片;(3)壁紙、布料、塑料或其他材質薄片的樣本,其厚度不應超過3mm,且不能就自然形成的造型提交申請。
外觀設計不保護申請中的復制件未顯示的特征。因此,為了獲得更全面的保護,申請人應當就一項創意提交不同狀態或不同角度下的復制件。以包為例,申請人可以同時提交包打開和關閉狀態的復制件。
申請人應在空白背景下單獨展示其設計,即復制件中不應包含無關的裝飾性元素(如家具造型上的花瓶)、演示性元素(如盤子造型周圍的餐巾和餐具)或背景元素(如周邊的地毯、瓷磚、車輛、人物等)。
申請人可在一項外觀申請中最多附加100個復制件,這一做法有利于通過一項申請保護多項創意。當然,申請人可以選擇一起提交關于100種同類但不同產品的100個設計復制件。例如:申請人可以就同一汽車的不同部件提交一個外觀設計申請,如發動機蓋、后視鏡、儀表板……
最后,申請人要注意復制件的清晰程度。如果復制件模糊或者不夠準確,將給今后的維權帶來隱患。
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在INPI網站上直接填寫、提交電子申請,也可以提交紙質申請表。
● 外觀設計申請在線提交
● 外觀設計申請表填寫說明(官方原文為法語)
在線提交電子申請表不受時間限制,可以立即確認申請日并取得編號,可以使用信用卡在線繳納相關費用,申請表還可以在線備份30天。
填寫申請表時應格外小心,如提交后需要進行某些修改,需支付78歐元。
INPI提供申請表副本
INPI在收到申請文件后幾天內,會向申請人提供一份申請表副本。該副本會注明申請人向INPI提交申請的日期和編號。同時,INPI會給申請人開具申請費付款證明。
如果在線提交申請,INPI將通過電子郵件給申請人發送注明日期的收據。
審查
INPI審查申請的形式,如是否按規定填寫申請表、是否已繳納申請費等,并審查設計是否違背公序良俗。
如申請不符合規定,INPI將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可在審查意見書規定的期限內進行修正。
修正
申請人可以在INPI規定的期限內修正錯誤和/或對駁回意見作出答辯。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通過提交聲明撤回或放棄此前申請表的部分或全部要求。
● 撤回或放棄聲明(表格下載)
INPI可以根據自己的審查結果,駁回部分或全部申請。
申請人如果對INPI的駁回決定不服,可向巴黎上訴法院提出起訴。
公開
法國外觀設計申請分為普通申請和簡單申請兩種形式。INPI的審查結束后,針對不同的申請形式,公開的時間也不同。
對于普通申請,INPI會立即將該外觀設計申請在其公報(BOPI)上公開。申請人也可以請求延期公開,只要申請人在延期期間前沒有放棄,可在提交外觀設計申請之日后最多36個月內向INPI提出公開申請。。
簡單申請主要是針對于那些頻繁更新其產品的形狀和飾物的外觀設計而制定的。當申請人采用簡單申請時,自動適用延期公開。在此情況下,申請人需要在提交外觀設計申請之日后最多30個月內向INPI提出公開申請。
如申請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公開申請,INPI將宣告該未公開的外觀設計申請所生權利滅失。但是,申請人可以繼續享有著作權保護。
延期公開有利于申請人對申請保密,同時利用該段時間思考將其創意公開的最佳時機。
INPI頒發公開意見書
外觀設計申請被公開后,INPI將向申請人頒發公開意見書,該意見書可以作為推定權利人身份的證明文件。
該文件非常重要,因為其證明了申請人的申請和公開情況。在訴訟中,該文件可以作為申請人是受保護的外觀設計權利人的重要證據。
如果不存在修正或延期公開的情況,申請人在申請后最短約3-4個月內可以收到公開意見書。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意見書,并及時向INPI提出可能存在的錯誤。
外觀設計的無效
法國《知識產權法典》第L512-4條規定,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法院可判決外觀設計無效:
● 不符合法典第L511-1條至第L511-8條對外觀設計保護客體的相關規定;
● 申請人不具有法典第L511-9條規定的從外觀設計保護中受益的資格;
● 侵犯在先外觀設計;
● 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
● 未經授權使用受保護的在先標志。
外觀設計保護期
法國外觀設計的注冊從申請注冊之日生效,有效期為5年,并在25年內可以每5年續展一次。
在2001年10月1日之前提交的外觀設計仍然可以不經續展,從其提交之日起25年內保護其權利;在2001年10月1日之前享有優先權的外觀設計,仍然可以在25年內保護其權利,直至期間屆滿。
